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日前正式發布《深圳市建筑設計規則》(2024年修訂版)。修訂內容包括備受市民關注的減少住宅公攤面積、有效提高得房率、住宅和宿舍實行150米限高等。
從2014年《深圳市建筑設計規則》發布以來,至今經歷了4次修訂,相比較前3次,本次修訂和上一版本即2022版相比,此次修訂約109條,是近年來修訂內容最多的一次。
減少公攤面積
過去計入“公攤”面積的兩大部分,修訂后把避難層、機房等公共空間列為“不計容積率建筑面積”。這意味著,住宅的公攤面積將減少,得房率可有效提高。
放松陽臺尺寸限制
住宅戶型設計上,有望出現更多具生活氣息、受市民歡迎的大陽臺。本次修訂增加了“計一半面積的陽臺進深不超過2.4m,超過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積應全部計入規定建筑面積”內容。此前,陽臺的進深不能超過2.4m,修訂后陽臺可以把進深做大,對超過2.4m部分計入規定建面。
而在滿足條件下可不計入建筑面積的凸窗,修訂后進深也由0.6m增加至0.8m,“飄窗”面積將可加大一圈。
限制有關住宅和宿舍等建筑高度
在此次的新版規則中對部分用地進行了“限高”。 即新型產業用地(M0)中主導用途的建筑高度不得超過250m,住宅和宿舍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150m。
過去,深圳的建筑設計受高密度城市和城市更新成本等影響,超高層住宅不斷涌現。修訂后,低容積率小區、高層住宅,甚至多層住宅、疊墅、別墅等多元產品將有望回歸,滿足市民更多改善性需求。
2024版本修訂亮點
1.優化了城市公共通道、架空綠化/休閑等核增空間要求,增加了社區體育活動場地附屬設施、防墜落設施等核增功能;
2.結合高密度、高容量發展下的城市建筑現狀及設計創新,優化了綠化覆蓋率、建筑覆蓋率等計算方式,優化建筑面積管控方式,簡化凹槽、室外透空等條款;
3.結合工業上樓等新的建筑功能要求,調整了廠房、倉庫、物流建筑的層高、盤道核增等管控要求;
4.結合軌道交通的快速發展狀況,新增了城市軌道車輛基地上蓋綜合開發要求,調整了地下軌道交通空間商業及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的建筑面積計算方式;
5.結合地下空間的大量開發建設,注重站城一體化及地上地下復合開發;
6.加強建筑風貌管控,優化建筑立面、建筑屋頂、玻璃幕墻等管控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