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0部門印發《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明確,專用賬戶按工程建設項目開立。施工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總包單位”)應當在工程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開立專用賬戶,并與建設單位、開戶銀行簽訂資金管理三方協議。專用賬戶名稱為總包單位名稱加工程建設項目名稱后加“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對總包單位開立、撤銷專用賬戶情況的監督。
辦法提出,工程建設領域總包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推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托總包單位代發制度。總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的要求開展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并進行用工實名登記。工程建設項目應結合行業特點配備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所必需的軟硬件設施設備。未與總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并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項目現場施工。
農民工工資卡實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用人單位或者其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變相扣押。
總包單位應當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用工管理臺賬等妥善保存,至少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后3年。相關單位應當依法將工程施工合同中有關專用賬戶和工資支付的內容及修改情況、專用賬戶開立和撤銷情況、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實名制管理信息、考勤表信息、工資支付表信息、工資支付信息等實時上傳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
來源:《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