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25年,長三角區域資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行政壁壘逐步消除,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基本建立。區域發展整體水平和效率進一步提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率先建成,營商環境國際競爭力躍居世界前列。
《方案》圍繞深入推進市場化改革、加快推進法治化建設、推進更高水平協同開放、促進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其中,在深入推進市場化改革方面,將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領域,推進“一照多址”“一證多址”等改革。清理對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設置的不合理條件,全面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要求企業在特定區域注冊的規定。探索企業生產經營高頻辦理的許可證件、資質資格等跨區域互認通用。全面清理涉及地方保護的各類優惠政策,著力破除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領域對外地企業設置的隱性門檻和壁壘。
同時,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范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機制。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暢通行業準營、退出等全流程通道。制定出臺上海浦東、長三角區域協同創新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
在促進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方面,將完善“跨省通辦”事項標準和業務規則,制定長三角一體化“跨省通辦”任務清單,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推動長三角區域市場監管一體化。
(建筑時報)
一圖讀懂《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